武昌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武昌区,隶属于湖北省武汉市,位于武汉市东南部,与汉阳区、江汉区、江岸区隔江相望,北至余家头罗家港与青山区毗邻;东、南与洪山区洪山乡、青菱乡交错接壤,西傍长江。是湖北省委、省政府所在地,武汉中心城区之一。总面积107.76平方千米,中心位置约在北纬30°33′22.56″,东经114°18′37.90″。武昌区始建城于东吴黄武二年(223年),区境内大致中部高,南北逐渐降低,西向长江而东向湖区缓斜,以丘陵和平原相间的波状起伏地形为主;属亚热带季风气候。截至2016年,武昌区下辖14个街道,户籍总人口105.97万。2016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71.6亿元,服务业增加值834.1亿元,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87.5亿元,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2.5亿元,招商引资总额453.6亿元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3亿元,固定资产投资201.5亿元。武昌区境内各类历史遗存众多,有起义门、红楼、放鹰台、无影塔等物质遗存100余处,文物保护单位38处。1911年,辛亥革命第一枪在武昌打响,武昌也因此事件而闻名。2018年9月,《2018年中国百强区发展白皮书》在京发布,当选2018年中国百强区。